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下文简称“学校”)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广东省体育运动学校,2003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现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厅级。学校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奥体路52号。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8〕61号)要求,2020年6月15日,学校由广东省体育局成建制划转至省教育厅管理。
学校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奥林匹克体育园区,占地面积100030.49平方米(150.05亩),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目前建有校内实训室48个,校外实训基地124个,产学合作企业128家。在全省21个地级市设立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基地51个。图书馆藏书18.5万余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4107人,成人教育在读学员250余人。专任教师189人(含高级职称教师69人,博士以上学历学位7人),双师素质教师13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4%),聘请体育行业企业能工巧匠等校外兼职教师170人。南粤优秀教师4人,省级劳动模范2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7人。
结合行业产业体育人才需求,经过近年来的专业优化调整和建设,学校形成了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紧密对接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的专业(群)布局。共有招生专业9个,国家级规划教材2项,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1项,省级二类品牌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3个,省级高-本协同育人试点专业2个,省级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试点专业5个,五年一贯制专业2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获批教育部1+X证书试点1个。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0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须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截点)。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A类岗位人员),按照《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外聘人员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及兑现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6日上午8:00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17:00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需张贴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个人简历、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页)等材料的扫描件。
3.从大学本科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凭证等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如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明、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
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压缩制成一个压缩包发至邮箱gdtzyrlzyb@163.com,压缩包命名为“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姓名”,如:“XXX岗位北京大学张三”。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均为无效报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三)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页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者须在考试前3天,持有关资料到学校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留意我校官方网页公告。
(一)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主要包括问答、试讲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教师岗位面试包括问答(40分)和试讲(60分)两部分。其他岗位面试为问答(100分)。
问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职业形象、职业能力和素质、学术科研水平、职业发展潜能等。试讲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如果分数线低于75分者不予录用。最终合格拟聘人选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来确定。若成绩合格人数小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出现职位空缺,则不予补录。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含试讲)×50%。
所有考试成绩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医院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结果交回学校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请登录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页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考试成绩。
(五)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关于学习、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七)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八)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或者保留岗位空缺。
(九)本次招聘执行师风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招聘期间或入职后经查实存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的师风师德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签定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十)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一)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页查询、也可电话查询。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034005(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61905828(纪检监察室)